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文本(2019版)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分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6〕12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在原有协议文本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2019版)》,现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
***:1.***1:佛山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19版)4.8(定稿).doc.
2.***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分标准4.8(定稿).xls.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