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关于举办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的请示》业经区政府同意。根据批复精神,现将《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准备参与申报,各镇(街道)社会工作局及有关单位全力做好动员和支持工作。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9年5月6日
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广东工作“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要求,持续深化“三社联动”社会服务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联合本土社区及专业社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社会服务,助力禅城全面打造和谐共享示范区,区民政局将联合各镇街社会工作局共同举办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和乐村居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禅城区民政局、各镇(街道)社会工作局
承办单位:禅城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届大赛申报范围分3大类:
1.社区项目。重点扶持推动有效社区建设的服务项目,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通过专业社会工作,链接基层党组织及基层社区自治组织力量,在促进社区融合、扩大社区参与、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提供服务,打造禅城社区社会服务品牌;
2.特色项目。重点培育禅城本土各镇街发展所需的某一领域特色服务品牌项目,可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进行本土化探索与推广,围绕禅城城乡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非户籍人员等某一类群体开展的,以解决问题、缓解矛盾、促进发展为目标的特色社会服务;
3.新苗项目。重点资助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进行补充延伸的创新尝试项目,为禅城区有需要的群体提供精细化社会服务,具备较突出的服务创新性、短期社会效益明显。
已获得各级财政购买或资助的项目如参加本次大赛,需明确在原项目基础上新增的服务内容及申请资助金额,并取得原项目购买方或资助方的书面同意文件。获得本次大赛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服务内容在项目周期内重复申领其他同类型财政扶持资助资金(如社会组织项目扶持资金)。
(二)申报主体
本届大赛申报主体因应不同项目类型需要,分为3大类:
1.社区项目:在民政部门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且须有明确的在地合作社区社会服务单位。
2.特色项目:在民政部门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鼓励与社区社会服务单位或在镇街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建立明确的项目合作关系。
3.新苗项目:在禅城区民政部门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能与社区社会服务单位或在镇街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申报者优先。
以上3类申报主体均需近2年无不良服务记录(注册未满2年的,须成立至今无不良服务记录),无评估不合格记录。
(三)申报数量
1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总数不得多于3个,申报新苗项目不得多于1个。1个社区社会服务单位合作申报的每类型项目不得多于1个。
(四)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公益性:申报项目应不以营利为目的,为有需要的人群开展服务项目,有一定的针对性,定位明确,目标清晰,能调动社区居民志愿者和链接社会资源参与。
2.具有操作性:项目需有合理的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做到指标合理可量化,有合理的经费预算和人员配置,项目的可操作性强。对解决本土社会需求和问题有准确的把握,服务内容精准。
3.具有创新性:项目应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探索新的服务内容,具有一定创新性,鼓励开展服务以延伸和补充政府公共服务。
4.具有推广性:能联动项目服务区域所在的社区社会服务单位资源合作。项目服务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可在具有类似服务需求的社区用作借鉴案例。
(五)项目周期
项目整体实施周期分为项目执行和评估总结期。其中:社区项目和特色项目执行期为9个月,新苗项目执行期为6个月。
四、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项目总资助金额共120万,资助项目数量共12个,其中资助15万元社区项目4个,资助10万元特色项目4个,资助5万元新苗项目4个。各申报主体需严格按照15万、10万、5万的标准向大赛申请资助金额,如超过金额标准的,要明确其他经费来源渠道,并纳入项目财务评估。对于链接社会资源自筹资金额度比例达到项目申报总金额10%或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资助权。
(二)能力支持
禅城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负责对大赛资助项目进行相应能力建设支持,包括:面向所有参赛项目开展1次项目申报专项培训,面对所有获资助项目开展1次项目服务管理培训及开放自主咨询服务,面向新苗项目开展专题培训及集中咨询各1场,获得优先参与实践基地的能力建设培训名额。大赛开展期间,基地负责促进大赛多方参与主体定期沟通,确保服务落实过程中多方主体对项目具有了解和认知。
五、大赛流程(2019年5月-2020年4月)
(一)大赛启动阶段(5月6日-5月16日)
1、需求调查—“社区、居民点菜”(5月6日-5月10日)。印发大赛实施方案,由各镇街发动辖区内基层社区社会服务单位,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及自身社会服务职能提出急需并适合社会组织介入的社会服务需求,按要求填写《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服务需求表》,由所在镇街社会工作局审核后于5月10日前报区民政局。
2、需求发布—供需对接(5月13日-5月16日)。区民政局收集服务需求后,将通过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对外发布服务需求信息,举办大赛供需对接会,邀请本土社会组织及有意在本区服务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
(二)项目征集阶段(5月17日-6月2日)
3、项目设计(5月17日-5月30日)。有意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与服务需求方对接,深入调查服务需求,设计项目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按要求规范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至禅城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逾期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5月31日-6月2日)。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对项目申报资格和资料是否符合大赛要求进行前置审查,指导完善资料。对不符合大赛要求的,退回项目申报书并向其说明理由。
(三)项目评选阶段(6月3日-7月2日)
5、镇街初审(6月3日-6月6日)。各镇(街道)社会工作局综合镇街整体发展定位和社区实际需求对所属辖区项目进行筛选,推荐项目进入书面复审,未获得推荐的项目直接退出。
6、书面复审(6月7日-6月13日)。实践基地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复审,逐一反馈修订意见,并评选出进入现场终审的项目。
7、项目优化(尽职调查)(6月14日-6月17日)。通过书面复审的项目依据专家建议完善项目申报书,并重新递交。实践基地同步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关注项目申报主体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报书相符,重点核查团队配备及资源链接情况。
8、现场终审(6月18日)。召开大赛现场终审会,项目申报主体现场介绍项目及答辩,专家评审团综合书面复审、尽职调查及现场陈述答辩情况等,共同评出入选项目。
9、项目公示(6月19日-6月25日)。区民政局对入选项目名单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收到投诉或举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协议签订(6月26日-7月2日)。公示无意见后确定入选项目,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并按程序拨付资金。资金分3期拨付,与项目绩效评估挂钩,首期拨付50%,中期拨付30%,末期拨付20%。如末期评估不合格,将不予拨付项目末期资金。
项目实施所配备人员与实施内容须与项目申报时保持一致,并确保能准时启动项目服务。若不一致或不能按时启动,在未得到项目合作方及资助方认可的前提下,将取消大赛资助资格,并顺延资助综合评审分数排名下一位的项目。
(四)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20年4月)
11、项目执行。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为项目执行主体,负责项目的落地和直接开展服务。
12、监督评估。区民政局将委托禅城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根据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大纲,结合创投项目特性,灵活确定大赛相应评估体系,对项目执行进行过程察看和监督评估。对于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划拨项目尾款。
七、大赛管理
(一)项目筛选阶段
为提升参赛社会组织的项目设计能力及后续服务执行力,发挥以评促建、以赛促建的作用,评选出真正符合禅城社会服务需求的亮点项目,区民政局委托实践基地为大赛所有申报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申报专项培训、政策解读,并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大赛申报项目在服务设计、财务预算、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专业评审。
(二)项目实施阶段
1、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签约后1个月内,申报主体可根据实际申请对项目进行微调,微调内容包含服务内容、预算设置、服务目标,但服务对象及预算总金额不得调整。申报调整须获得项目合作方、资助方认可。未获得变更认可而自行调整的项目,末期评估将按不合格处理。
为有效跟进项目进度及目标达成度,将通过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对项目进行日常察看,察看情况纳入大赛评估指标进行考核。
2、项目成效管理。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将结合进度对项目开展中末期评估,重点关注项目规范、财务管理及项目成效等。实践基地评出优秀项目后将推荐至区民政局及各镇街社会工作局,区民政局将对确认的优秀项目向社会公布,宣传推广。
***1.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服务需求表
***2.禅城区第三届“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