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责任区制度取代门前三包
昨日(31日)上午,全市《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讲团来到禅城,对《规定》进行解读及宣贯,由此开启了全市宣传贯彻执行《规定》的序幕。
据介绍,《规定》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是理顺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卫生保洁责任区、责任人;明晰了建筑外立面、附属设施管理,规范了工地管理;加强了公厕公共设施以及集贸市场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和维护,体现了地方立法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的立法导向。《规定》专门对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进行了大篇幅的阐述。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黄礼泉在宣讲会上介绍,《规定》最大的亮点便是提出“责任区”的概念。目前,全市沿用多年的“门前三包”制度只是规定了卫生清洁保洁的责任区,已不能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取而代之的“责任区”制度是根据不同区域、场所、设施的特点,划分责任区并确定责任人。相比“门前三包”制度,“责任区”制度增加了“市容环境”方面的内容。黄礼泉强调:“这就要求责任人不仅负责门前的卫生,还必须对门前乱摆摊、乱开挖、乱搭建的情况负责。”
在昨日召开的宣讲会上,佛山市住建管理局行政执法科、法制科等专家对《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要求基层管理及执法人员能明确掌握,施行后能熟练运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强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规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明确了今后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目标,能更有效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据悉,宣讲团近期还将赴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开展《规定》的解读和宣贯工作。(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