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3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排查核实,佛山市人民政府等65家单位符合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3家单位符合市级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市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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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2018年市级消防重点单位名册
2.佛山市2018年市级火灾高危单位名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 佛府办函〔2018〕32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