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安全特别防护期严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召开岁末年初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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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8日发表
为做好年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为创文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12月19日,市安委会紧急召开岁末年初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市、区两级安委办主要领导、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研判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290起,死亡568人,受伤3405人,直接经济损失4856.68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42%、下降4.7%、下降5.31%和上升7.88%。
其中,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975起,死亡155人,受伤340人,直接经济损失3918.7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7.02%、下降11.93%、下降33.2%和上升11.21%。
市安委办决定把从即日起到春节前(2015年2月19日)的时期设定为全市安全特别防护期。会议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今年以来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全面深入排查整治,进一步核查事故常发重点路段、工地、场所、企业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深入式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和时限,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确保总体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在安全特别防护期内,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整治摩托车、小型客车、货客运车等车辆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三合一、多合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和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等。
市安委办同时要求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强化对油气输送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不满足安全要求交叉穿越、涉氨制冷企业和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专项治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生产安全持续稳定。
(市安全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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