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13元
2月1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获悉,据对全市各区共1000户记账户的抽样调查,2017年佛山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1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增速分别比全国、全省高0.2、0.3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8元,名义增长6.8%。
去年,佛山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经济发展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趋优的良好态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据抽样调查统计,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1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849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90元,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分别增长7.2%、6.6%、7.2%。
从收入构成来看,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509元,增长7.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4%,是收入的首要来源;人均经营净收入***49元,增长12.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14.1%;人均财产净收入6944元,增长12.1%,占15.2%;人均转移净收入2911元,增长11.6%,占6.3%。
消费方面,2017年佛山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8元,名义增长6.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51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262元,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实际分别增长4.8%、4.9%、7.1%。
从消费结构上看,2017年,佛山全体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0624元,增长4.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5%;人均居住支出6706元,增长8.8%;人均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支出为5929元、4368元、1400元,分别增长6.6%、9.6%、15.7%,显示出佛山居民消费需求升级、消费结构优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