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甩卖月月清仓
工商部门:涉虚假宣传最高可罚3万元
昨日,荷城一家超市打着“清仓”、“劲减”等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清仓甩卖”、“最后一周”等类似标语对高明市民来说并不陌生。然而,有市民反映,一些商铺清仓“最后一周”持续了一个月还未结束。工商部门表示,这种促销手段有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消费者如发现可拨打12345举报,一经查实,商家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市民: “最后一周”卖了一个多月 “我一个月前就到那家超市买了两个枕头,就是觉得清仓便宜。到现在还在清仓,还说什么‘最后一周’,原来是忽悠人的。”昨日,家住荷城街道文华路的市民严从说,文华路有一家超市清仓了很久,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记者昨日来到严从所指的该超市,果然看到门口挂着“最后一周”的字样,吸引不少市民选购棉衣、锅碗瓢盆、纸巾等生活用品。“就是来看看有没有便宜的商品,图个实惠。”正在挑选衣物的市民梁娟说。 然而,这样的优惠真的是最后一周吗?“我去年就看到一辆小货车打着该超市的名目满街跑,一边还用大喇叭播着‘最后一天’的广告语,我认为不靠谱。”市民刘丹丹说。 类似现象并不鲜见,除了文华路的这家超市,文昌路、东华路等路段的一些布鞋店、女装店等都打着“最后几天”、“清完就走”、“合同期满,清货走人”的广告,让人难辨真假。 商家: 认为是促销 不知违法违规 昨日,记者试图采访严从所说的该家超市。该超市有关负责人黄先生表示,超市早在15日已经撤场,现在只是将场地租给他人使用,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打出的招牌广告均与超市无关。而现场负责收银的工作人员则说,老板不在,自己只是打工的,因此无法回复。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坦承,并不知道打着“最后几天”实际无期限销售的行为可能违法违规。“这应该只是一种促销手段吧,我不知道这还违法。”文昌路一家布鞋店老板廖先生表示,该店门口同样打出了“最后2天”的字样,不过廖先生说,他的确第二天就开始拆货架搬迁了,所以也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区工商局: 涉虚假宣传最高可罚3万元 商家长期宣传“最后一天甩卖”或“停业转让清仓”,是否违法违规?昨日,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为涉及虚假促销信息,有欺骗消费者嫌疑,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有明文禁止性规定。 同时,根据商务部印发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变更除外。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零售商有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消费者如遇此虚假宣传,可拨打12345向工商部门举报。一经查实我们会对商家进行处罚。”该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清仓促销时,要仔细检查商品制品、价格,不要冲动消费,并索要相关收据***,以便及时维权。 专家支招 如何***“最后一天营业”? 面对商铺经营者以转业、停业、结业为名,谎称削价处理商品,天天以“最后一天营业”等“最后一天降价”的海报促销,到底应该怎么破?专家教你3招***办法,让你当个精明消费者: 1.不要轻信对方的宣传,应在冷静、全面考虑之后再采取行动,切忌被对方价格上的优惠所迷惑; 2.不要轻易改变自己确定的购买目标、计划和具体步骤,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排除外界环境的干扰,该讨价还价时就讨价还价,该反击时就果断反击,绝不手软; 3.不要在时间上受对方所提期限的约束而匆忙地作出决定。一般而言,买方在消费中能够抵御卖方各种招数,坚持得越久,最终得到的实惠和好处也就越多。相反,如果买方招架不住卖方的各种手法和招术,急于订购其商品,必然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 文/佛山日报记者刘昱 图/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