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法庭以公开示范庭为契机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加强推进“三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龙江镇党委决定组织各社区(村)、企业、事业单位调解业务骨干及各社区(村)妇女主任进行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由龙江法庭具体承办“2012年龙江镇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司法公开工作,本次业务培训班结合“开放法院·阳光司法”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开水平,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刘兴庭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干警全力做好本次公开示范庭的准备工作。
2012年7月9日上午9点,龙江法庭第一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已座无虚席,全镇共计80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班,谢建军副庭长主持开班仪式,结合“开放法院·阳光司法”系列活动,简要介绍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案情,本次培训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旁听庭审,第二阶段是召开讲座,并强调了希望通过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随后,80名人民调解员专注地旁听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公开审理,由欧阳希法官主审、书记员黎翠玲记录。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就受害人是否应参照城镇户籍、是否属于劳务纠纷、损害事实的关联性、医疗费用的核实等展开了唇***舌剑的辩论;其后,是否为伤者垫付了部分费用的争议又引发了双方新一轮对抗;最后,在认定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划分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的争议把辩论推向高潮。庭审结束后,人民调解员对庭审活动仍意犹未尽,就庭审程序、证据审查、劳务关系的定性等问题踊跃提问。欧阳希法官耐心地解答了大家的疑问,解答时既联系案件的审理情况又结合生活实际。
庭审结束后,召开“学习《侵权责任法》和《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由书记员黄挺负责讲授。先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相关法条内容,再详细讲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通过大量的劳务纠纷和劳动纠纷案例举例说明,从概念定义、法律内涵、司法判例、生活经验、注意事项等方面多角度讲解。现场笑声阵阵,人民调解员积极发言,气氛活跃。
培训结束后,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了解了法庭的庭审程序,强化了法律意识和对法院的信赖,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学到了丰富的调解技巧,扩大了视野,提高了自身的调解业务水平,并希望以后能继续开展类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