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通达铝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型材7000吨不锈钢管3000吨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通达铝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环保局拟对佛山市通达铝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型材7000吨、不锈钢管3000吨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年丰大道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投资9500万元,其中一期废水环保投资12.13万元、废气环保投资45.35万元,占地69580m3;项目报告书于2008年9月9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佛环三复[2008]71号)。项目(一期)试产于2009年1月12日通过审批(佛环三试[2009]2号)。
该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熔铸车间、挤压车间、氧化及电泳车间、喷涂车间、不锈钢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铝合金型材7000吨(其中坯料4200吨,无机染色产品700吨,电泳涂装产品700吨,粉沫喷涂型材1400吨),不锈钢管3000吨;项目职工人数600人,每天生产24小时,每年生产300天,年耗电1500万kwh,年耗柴油372.12吨,年耗液化气175吨。一期工程主要生产设备有:20吨熔铸炉2台、冷却塔制棒架2座、精炼炉2台、挤压机6台、模具加热炉3台、铝棒加热炉6台、时效炉2台、直料机6台、切料机6台、冷却塔3台、液压锯1台、喷房及回收系统1套、化学预处理线1套、烘干炉1台、氧化硅机6台、氧化专用着色机4台、硅整流机6台、百通燃气机1套、固化炉1台、自动制管机11台、抛光机10台、压花机3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制定了环保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风险环评要求制定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池≥100m3,消防水池≥250m3。
该项目配有烘干炉、固化炉,均使用液化气为燃料。设有熔铸炉、铝棒加热炉、时效炉,均使用含硫率≤0.2%柴油为燃料。废气主要是熔铝炉、搓灰炉产生的炉窑废气和钝化工序产生的铬雾、碱蚀工序产生的碱雾和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以及电泳及粉沫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职工饭堂油烟。所有废气治理设施均由湛江市环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建设,熔铸炉废气采取湿法工艺中的旋流水膜麻石塔技术工艺和湍流喷淋塔的技术工艺相综合的“综合废气净化塔”工艺进行处理,6台设备(四用二备)共用1台处理设施,设计风量30000m3/h;氧化工序和电泳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采取湿法工艺中的旋流加填料技术工艺进行处理;粉沫喷涂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职工饭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所有废气均经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工业废水主要为含镍、锡、铬废水和酸碱废水。废水治理设施由湛江市环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建设,设计水量430吨/日,针对不同废水,采取不同的预处理工艺,先去除重点控制污染物后,再进行混合处理。含铬废水经还原、中和、沉淀预处理后,含镍、锡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后,酸碱废水经隔油池隔渣池预处理后,三股废水一起进入综合调节池混合,再经混合反应、斜管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后全部排入工业园污水厂处理。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已落实隔音措施,该厂位于工业区,周围均为厂房,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该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酸槽槽渣、碱槽槽渣、着色槽槽渣、封孔槽槽渣、废饱和树脂、干污泥和化学品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已和博罗石湾鑫隆环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处置合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佛山市通达铝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型材7000吨、不锈钢管3000吨项目(一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工程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各排放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基本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废水
项目含铬废水和含镍废水中六价铬和总镍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生活污水和其它生产废水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已与相应的厂家签订协议,落实了处置方法。
(五)酸雾及有机废气
本项目熔铸炉、铝合金铸棒加热炉、固化炉、时效炉、烘干炉等热工设备燃料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1997-01-01实施)中的二级标准;酸雾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即油烟浓度低于2mg/Nm3),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六)油烟
项目的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七)炉窑废气
项目的炉窑废气达到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含硫为0.16%。
四、建议
1、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
3、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4、项目一期产量约为总产量的50%,核定项目(一期)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74吨,工业废水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指标为3.8245吨/年。项目排污不准超过核定总量。
5、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并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8月8日至1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保局法制监督股办公室
联系地址: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环保局一号楼1楼(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67712
联系人:项红
Email: hbj_fazg@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