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清理公路两侧违法标志标牌
为贯彻区政府关于整治交通主干道沿线“两违”建(构)筑物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11月3-4日,我局公路管理站、依法办、稽查队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联合开展了一次清理我区公路两侧违法标志标牌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10月13日我局公路站路政管理人员开始对辖区内所有县级以上的地方公路的违法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排查,对确认为违法设置标志标牌的,将违法行为通知书逐一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其违法事实、法律权利及清理的限期。
在为期两天的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队伍共32人依法清理了违法设置的标志标牌,其中大、中型标志标牌98件,小型标志和流动标牌 120多件。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但肃清地方公路两侧乱设标志标牌的现象,而且达到宣传法律、说化教育的效果,为公路交通行车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又为公路美化、提升城市公路品位提供有力保障。(公路管理站)
工作人员正在清理公路两侧违法标志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