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准备的通知
佛建工〔2007〕73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为更好地规范我市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工作,指导施工企业做好各项资料准备,我局制定了《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申报表》(***1)和《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目录》(***2),现将有关申报资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申报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成册,每份《申报表》后附企业自评表一份;
二、《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目录》一份,按照***2 的要求制定目录,注明每一个分项的页码范围;
三、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之一到五册;
四、各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应根据全市的计划在企业评审之日前收集企业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表B中要求的业绩相关材料(包括各类检查通报、优良工程文件、事故资料等),形成评价资料第六册,业绩为评价之日前一年周期内的业绩。
五、各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地的评价,将检查的2~3项工地的评分表格装订,形成评价资料第七册。
六、目录和申报资料的第一至七册各一份,均要求独立装订;
七、所有申报资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均要求企业盖章确认;目录中注明要求区建设局核对原件的,请区建设局核对原件并加盖核对章。
八、企业应将《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申报表》、《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目录》以及申报资料的第一至五册在评价之日5日前报区建设局。
九、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应将申报资料的第六、七册整理后在评审之日3日前送区建设局;
十、区建设局在收到企业和区安监站的资料后,将同一企业的《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申报表》、《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目录》以及申报资料第一至七册归类整理好,为专家评审做好准备。
***:1.《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申报表》
2.《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资料目录》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