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启动2019年第四季度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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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2019年10月14日,根据《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鹏新区正式启动2019年第四季度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工作。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对象须为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核定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同时填写《深圳市大鹏新区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同一时间段内自行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注册申报,完善个人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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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15: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