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
为动员社会力量直接参与城市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和消费环境,深入推进美丽大鹏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工作要求,现就我区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力开展门前三包全覆盖工作,2016年12月30日前,各办事处沿街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二、签订对象及内容
各办事处负责与辖区所有沿街门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至人行道边区域内包卫生、包市容、包监督的辖区管理责任,督促沿街业主、经营者履职履责,参与垃圾分类,劝导和制止顾客的乱吐、乱扔行为,消除门店外扫垃圾和门前脏乱差现象。
为方便各办事处开展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我局参照深圳各区(新区)范本,并结合市、区最新工作要求,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以下简称范本,详见***),请各办事处参照此范本开展签订工作。
三、张贴要求
为做好门前三包全覆盖工作,我局会同南澳办事处选取了海港路作为全区的示范点,委托专业公司设计了门前三包责任书款式及装饰框,将于近期统一安装。请各办事处推广南澳海港路示范点经验做法,按照统一标准印刷责任书并配备装饰框,督促商户和门店将责任书置于显目位置上墙装订,做到一店一牌,规范美观,以便定时检查。
四、签订形式
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沿街门店、单位)、乙方(各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各执一份,两份存根联分别由各办事处城管办和新区城市管理与水务局保存备案。甲方须将责任书统一张贴于门店显目位置,并保持完好、整洁。
五、监督检查
请各办事处高度重视,学习福田区福田街道经验做法,将签订及落实情况纳入执法队考核内容,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将组织对各办事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率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垃圾分类及垃圾不落地考评内容,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