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大鹏新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4月份,新区共发生事故2起(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6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88.99%。事故四项指标环比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环比下降60%,死亡人数环比持平,受伤人数环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环比下降61.54%。)
一、4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4月份,新区共发生事故2起(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6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88.99%。事故四项指标环比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环比下降60%,死亡人数环比持平,受伤人数环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环比下降61.54%。
(1)工矿商贸类事故情况。新区未发生工矿商贸类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均持平。(数据来源: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新区共发生1起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5%,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95.1%。事故四项指标环比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环比下降50%,死亡人数环比持平,受伤人数环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环比下降77.27%。(数据来源:大鹏交警大队)
(3)火灾事故情况。新区共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两降两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6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81.18%。事故四项指标环比呈“两降两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环比下降66.67%,死亡人数环比持平,受伤人数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环比下降50%。(数据来源: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
(4)较大以上事故情况。4月份,新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4月份,新区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两降一升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650%。事故四项指标环比呈“两升两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环比上升100%,死亡人数环比持平,受伤人数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环比上升100%。
二、1-4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4月,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8起(其中,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0起、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7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21.4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三降一升”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2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6.67%,经济损失下降28.19%。(注:从2017年5月份起,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只统计列为一般程序的事故,数据由大鹏交警大队提供)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1-4月份,未发生工矿商贸类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环比均为持平态势。
(2)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4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属城市非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无人员死亡,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5.7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三降一升”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3.08%,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上升16.67%,经济损失下降12.78%。
(3)火灾事故情况。1-4月份,共发生火灾事故8起(接报火情5起),无人员死亡,直接财产损失5.7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一升一降两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3.33%,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同比下降51.69%。
(4)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4月份,新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4月,新区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两降一升一持平”态势,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6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650%。
三、安全事故特点分析
(一)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从生产经营性事故方面分析,1-4月份,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67%,但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650%。从事故总体情况方面分析,1-4月份,受伤人数同比虽有上升(上升27.27%),但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都呈下降趋势,未发生亡人事故。从事故单月环比方面分析,4月份事故四项指标环比上月呈“三降一持平”态势,下降幅度较大,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0%、100%、61.54%。从事故发生区域方面分析,1-4月份,葵涌辖区共发生事故9起,占全区事故总数的50%;大鹏辖区共发生事故5起,占全区事故总数的27.78%;南澳辖区共发生事故4起,占全区事故总数的22.22%。
(二)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初见成效。从事故上升幅度方面分析,1-4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去年下降23.08%,从事故指标方面分析,1-4月份,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00%,下降幅度较大,且4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环比呈现“三降”(死亡人数环比持平)。
(三)火灾事故形势基本可控。1-4月份,共发生火灾事故8起(其中1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占新区事故总数的44.44%。从事故发生场所分析,住宅、宿舍类火灾5起,垃圾及废弃物着火1起,三小场所一起,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1起。住宅火灾事故多发,占事故发生场所的62.50%。从火灾事故原因分析,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有5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62.50%。
四、工作建议
(一)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近期强降雨天气频发的特点,加大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针对新区旅游旺季期间车流量增多的特点,强化对长途客车、交通客运、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的监管执法;要对货车、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持续保持“禁摩限电”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电动车、摩托车行为。
(二)夏季是用电高峰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办事处、消防监管部门等要根据夏季火灾特点及电气火灾多发态势,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城中村、建设工程施工场所、工业企业生产场所、老旧城区、小经营加工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场所及电气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管理领域,开展电气火灾排查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屋、瓦房内电线乱拉乱接、电箱和电表破损、线头裸露、强弱电缠绕、电线未套管、线路直接附着在可燃材料上、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三)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提前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汛期台风、雷暴、大风及局部强降雨等自然灾害易引发次生安全事故风险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可能受到汛期恶劣天气影响的在建工地(尤其是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危险边坡、危险化学品以及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排查,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汛期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办事处、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宣传防风、防雷、防暴雨、交通运输、零散作业、用火用电、特种设备使用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逐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