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1年5月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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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2021年5月,新增低保边缘家庭1户3人;取消低保家庭1户4人,调整低保家庭7户并调整养育扶助金。
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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