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评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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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光文〔2019〕181号)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
四、项目中标金额:33.36万元(含税)。
五、服务内容:组织开展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660室;
(四)联系人:肖先生;
(五)联系电话:0755-88212143。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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