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关于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区《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关于报送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中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作为主要成员,办公室设在秘书科,具体负责普法教育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指标按时保量完成。二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要求和进程,并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科室、到人。三是加强宣传信息重要性认识,形成“上下一致,保证数量,注重质量,突出特色,人人参与”的良好宣传信息工作氛围。2015年按照新区有关要求报送普法总结和相关材料。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制度的要求,结合中心业务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工程建设、财务、机关事务及后勤、档案管理等制度。
1.规范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依法规范管理以新区管委会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涉法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把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纳入长效管理。
2.完善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中心领导班子碰头会、主任办公会、中心办公会、招投标领导小组会、专项工作协调会等五项会议制度,规范和完善决策内容和程序,确保权力民主、公开、透明运行,涉及中心人事、财务、项目建设、资产及经费管理等重大事项或重点工作均上会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完善法律顾问及法律咨询制度。聘请有资质、水平高的律师参与工作,对中心各类涉及法律的事务提供指导帮助,加强我中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2015年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实行政务公开,依法接受各方监督
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通过中心网站及时公布政府工程在建项目进展、招标中标情况及各类投诉咨询,让中心政务透明化。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主动挖掘优质素材,不断巩固和完善《光明信息》、《土地开发中心快报》等宣传载体建设。制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将报送政务信息任务具体分解到科室、到人,强化信息采集和考核,落实奖惩办法。截至目前,中心上报新区信息47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3条,短信息32条,专报类信息3条;已被采用动态类信息11条,短信息26条,专报2条。上报市级动态类信息1条,短信息2条;已被采用短信息1条。
(四)开展宣教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于8月6日组织前往深圳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二是于8月13日邀请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讲授主题党课,围绕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职务犯罪认定等内容授课,中心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共50人参加授课。三是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讲人,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廉政知识讲座,对中心工作作风、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梳理强调,强化“制度体现规范、规范约束权力、权力遵循制度”理念,及“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问题多”的思想内在动力。四是重点学习《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改革若干规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反腐倡廉法律法规,逐渐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是通过网站信息平台,加大各类建筑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各类法律法规。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截至目前,我中心开展的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我中心将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全体工作人员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政府工程的建设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