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消防局预防消防腐败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消防局预防消防腐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A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消防局预防消防腐败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253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名 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完工期 |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预防消防腐败系统 | 1项 | 525300.00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将货物按照采购人通知,安装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调试完毕。 |
五、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3日三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如不是制造商时,在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中的服务器出具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副本为复印件);
4.为方便投标单位对项目的了解,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采购人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联系电话:134****9678 ,联系人:黄智伟)出具的踏勘证明。
5.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可以实现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系统无缝对接,否则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6.踏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十、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谈判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黄智伟
联系电话:0754-8822227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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