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二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72)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经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编号:2015-04-215)批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二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7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二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二期建设及相关的后续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预算:人民币3,3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51,2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合格响应供应商条件:
1、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3、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报价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报价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报价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采购人传真:0754-839383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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