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三批汕头市总部企业的公告(汕府〔2014〕74号)
根据《汕头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经汕头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第十三届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认定以下19家企业为汕头市总部企业(第三批):
广东三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正超电气有限公司
广东立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宏杰内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宝奥现代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实丰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联泰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嘉达早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光高科有限公司
汕头市信达彩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汕头经济特区欣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潮商集团(汕头)投资有限公司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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