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住建局汕头市澄海区2016—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住建局《汕头市澄海区2016—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汕头市澄海区2016—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汕头市政府下达我区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16—2017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根据汕头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2016年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和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要求,2016年我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是: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36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0户。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320户。
二、工作措施及内容
(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1.做好益璟园配建项目收尾工作,加快项目周边道路建设。
按照2013年3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的要求,落实区埔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快益璟园配建136套已基本建成保障房的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资金审核工作,区监察、财政、住建、房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程验收、财政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
该项目已于2015年完成主体验收,但是项目由于周边道路建设滞后,项目尚不能达到使用条件,严重影响保障房分配工作的推进。为尽快分配保障房, 区城管局要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周边道路建设施工进度,力争2016年9月底前完成保障房周边道路的建设,确保公租房尽快交付使用。
2.加快溪南镇狮山公租房项目建设,并完善相关手续。
溪南镇狮山公租房项目是澄海区2015年度建设项目,根据2015年11月20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五十三)》的精神,该项目在2015年底定桩线并打桩完成,满足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要求。由于该项目部分前期手续尚未完善,导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要求:
区房管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项目前期建设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区住建局加强协调,统一安排,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加快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二)采取市场运作,落实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位于澄海区中心城区城北市场片区第五期房屋拆迁的改造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17237户平方米,被拆迁危旧房屋20461.58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333户。
该房屋拆迁改造建设项目属成片危旧房屋,结构简易,使用年限都近百年以上,建筑密度较大,房屋破旧拥挤,没有消防设施,道路狭窄,存在安全隐患,片区排水、交通、供气、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严重有碍城市景观,基本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范围。
目前该房屋改造项目尚处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 〔2014〕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和国有矿工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的通知》(粤建保〔2015〕103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城镇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及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41号)的精神和要求,将以上房屋拆迁改造项目列入 2016年和2017年度我区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区房管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牵头城区城北市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汕头市澄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对项目建设资料、改造对象安置情况等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建立和完善台账。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督促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和前期规划,报建工作。力争在2016年10月底前项目开工建设。
(三)确定并公布年度住房保障标准
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公布2016年度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
(四)开展本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受理申请审核工作
按照澄海区2016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和《澄海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有关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本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受理申请审核工作。
(五)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根据在建工程和新年度筹建进度的需求,做好年度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土地出让纯收益中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加快我区“三旧”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认购款的归集;争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等。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配套实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六)加强工程监督,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约束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七)落实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当地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开工和竣工项目、有关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结果、退出等住房保障信息,做好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工作。认真领会上级关于保障性住房统计口径,扎实做好数据采集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协同合作,共同落实好我区住房保障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区房管局)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督办,对拖延不办、落实不力,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或者为赶进度马虎应付、虚报造假,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的,报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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