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Y-G1-202101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75,002.2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75,002.24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若为长期授权,则提供长期授权书扫描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单位不在规定缴纳时段内的,按已缴纳的时段提供。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内容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5.为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步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9时30分前到达开标室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上传递交,逾期则不得参加报价。如有更正请留意本项目相关更正公告。
6.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电子化流程出现故障无法完成流程,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在线下继续进行开评标。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的相关操作请查阅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elp/)提供的详细操作指南。
7.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成交供应商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8.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9.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及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响应文件文本,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因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点30分集合。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勘验,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投标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方案。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须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报价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③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由采购人现场校对)。
(6)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1号龙湖区人民法院。
(7)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754-8887***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
联系方式:0754-8887***6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一楼南侧
联系方式:0754-88265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冬娴
电话:0754-88265568
委托协议.pdf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1090104).pdf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