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广东836个药品降价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出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836个剂型规格。其中包括国家调整公布的459个代表品价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4%;我省公布的377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3.5%。
此次价格调整,国家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参照上述原则和差比价规则,结合广东的实际,省物价局对已在广东销售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国家未公布的377个药品价格予以调整。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药品价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物价部门“价格惠民十件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此次降价方案公布实施后,省物价局还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区分情况、分期分批合理调降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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