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唐家湾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补录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新区唐家湾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补录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镇中心幼儿园:
现将《高新区唐家湾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补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招生补录方案要求进行宣传,督促辖区居民按时为适龄幼儿报名入读。
特此通知。
***:高新区唐家湾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补录方案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高新区唐家湾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补录方案
唐家湾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秋季本地户籍幼儿招生工作业已完成,现补录部分幼儿,补录方案如下:
一、补录人数
补录20名适龄幼儿。
二、补录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补录对象
1.工作及生活在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珠海户籍人员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
2.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
(二)年龄要求
年满3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至4周岁以内(不含4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
三、报名方式
家长带领适龄子女到镇中心幼儿园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幼儿园老师核对幼儿相关资料。
四、所需资料
幼儿出生证,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计生证明,有效居住证明,幼儿体检证,幼儿预防接种证,用工合同或单位用工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以上证件需查看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
9月 25-28日,上午 9:00-12:00 ,下午3:00-5:00 。
六、招生程序
(一)幼儿园教师与幼儿会面及核对资料。
(二)公开公平录取
(三)张榜公布录取名单(10月8日)。
七、录取
(一)录取顺序
1.工作及生活在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珠海户籍人员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简称第一类)。
2.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简称第二类)。
(二)录取方法
第一类幼儿按父(母)在高新区工作或生活时间由长至短排序,依次录取,时间以用工合同为准。第一类幼儿录取完后,如有剩余学位,录取第二类幼儿,按父(母)积分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20名名额为止。
八、其它说明
(一)镇中心幼儿园不配备校车,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下学。
(二)幼儿园收费按照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