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启动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试点工作
龙岗区成立了以龙岗团区委、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主办检察官、骨干成员及团区委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成员,具体负责不少于30个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帮教工作。记者从龙岗团区委获悉,龙岗区日前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试点工作。
自8月以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团区委、龙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成立了以团区委、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主办检察官、骨干成员及团区委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成员,具体负责不少于30个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帮教工作。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未成年人刑事帮教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式的服务,进一步整合行政、社会资源,发挥专业社会组织力量,从生活、学习等各角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包括个案社会调查、社会素质提升、公益活动参与、心理矫正、实地回访、法制道德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等,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在审查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等重点阶段提供相应的服务。
龙岗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长效帮教机制,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形成一股正能量,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回归健康成长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