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将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因申请终止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支付
二、办理流程
(一)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二)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在勘验现场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进行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及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17668
区法律援助处服务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