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2019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总价估算为¥519,600.00(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单价定为51.96元/立方米,总价为项目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运送量乘51.96元/立方米,预计处理总量为10000吨,按1立方米渗滤液重量为1吨计算,结算以实际运送量为准。
2、采购项目预算构成(见附表)
3、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采购人负责委托运输单位,将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地磅称重后,运送到该场安排的指定入口排入渗滤液调节池。黄杨山垃圾渗滤液运送量以西坑尾地磅称重计量联单为依据,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共同确认的统计表实际运送量为准。成交人处理渗滤液的量按运实际运送量计算。
4、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1)成交人负责处理后出厂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及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的控制指标出水水质要求。若出水水质未能达到上述排入指标要求,则由成交人的其主管部门按相关协议执行。
(2)若成交人的处理设施因故不能正常运行,成交人应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若成交人的处理设施因突发事件不能正常运行,成交人应在第二天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能及时应变和调度。处理设施一旦恢复正常运行,成交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运输处理。
(3)根据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以及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定,垃圾渗滤液处理费单价定为51.96元/立方米(经检测,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含污染物浓度较低,其单位体积重量与水的单位体积重量相近,因此按1立方米渗滤液重量为1吨计算,费用以重量结算。上述单价仅为处理费用,不包含运输、过磅称重等其他费用)。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非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谈判代表参加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海宜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1)垃圾渗滤液指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压实、发酵等物理、生物、化学作用,同时在降水和其他外部来水的渗流作用下产生的含有机或无机成分的液体。垃圾渗滤液是垃圾的附属产物,对环境具有很大的潜在威胁,因此必须就近处理。而黄杨山垃圾填埋场垃圾属于早期的简易填埋,场内并无垃圾渗滤处理设施,且该场已于2013年起停止受纳垃圾,已彻底封场,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该场不单独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场内垃圾渗滤液将外运至有资质的已建成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进行处理。
(2)目前珠海市仅有西坑尾垃圾填埋处置场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可接收并处理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若垃圾渗滤液跨省、市处理可能会引起环境保护方面的纠纷,因此,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将运往西坑尾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根据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会议纪要〔2016〕44号文件精神,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至西坑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进行处理,该处理工作由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与水务集团属下珠海市海宜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手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珠海市海宜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与项目的情况完全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3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6-5525825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琳琳 电话:0756-2223323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
单一来源预算构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47-1960SCCGD057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价格 |
1 | 渗滤液处理 |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及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的控制指标出水水质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 | 预算为¥519,600.00(单价定为51.96元/立方米,预计处理总量为10000吨,按1立方米渗滤液重量为1吨计算,结算以实际运送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