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执法大队临时安保服务的公告
为保障我区无证文化场所查处工作的合理有效有序推进,进一步净化我区文化市场,清除无证文化场所安全隐患,我局拟向专业保安公司购买临时安保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执法大队临时安保服务
2、内容:派驻保安员提供临时安保服务,派驻安保员数量不低于250人次/年。
⑴协助执法大队维护执法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执法现场,必要时协助带离暴力抗法人员,确保执法行动按计划进行;
⑵负责配合执法人员拆除设备、搬运、装载涉案物资;
⑶自行携带防护装具、通信器材;
⑷执法大队安排的其他合理工作。
3、时限:一年
4、费用:不超过112500元
二、资质条件:
1、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项目服务提供方需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18年2月6日至2月8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月8日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方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公司的资质、服务范围、经费预算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符合条件的保安公司。
六、提交材料:
1、报价表(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须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到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财务监管中心收件人:黎***)。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联系人:石***,电话:28940424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