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小额医疗设备公开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编号SZLGRMYY20170001)
由我院2017年3月3日组织的空氧混合仪等设备采购,经评标委员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金额 (万元) | 供应商 | 备注 |
1 | 空氧混合仪 | 3套 | 5.4 | 深圳市康平科技有限公司 | |
2 | 蓝光灯 | 3套 | 9.75 | 深圳市一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3 | 脉搏血氧仪 | 8套 | 15.52 | 深圳市众邦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4 | 听力筛查仪 | 1套 | 6.5 | 深圳市欣晟科技有限公司 | |
5 | 新生儿持续正压通气系统 | 1套 | 19.4 | 深圳市一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6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1套 | 18.6 | 深圳市天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一、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采购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从2017年3月8日至3月10日止,如有质疑或投诉,请与有关部门联系:
质疑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设备科 投诉受理机构名称:医院纪委办公室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5-28932833-1082 投诉受理机构电话:0755-28932595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5-28932579 投诉受理机构传真:0755-28932321
二、结果公示结束后,设备科将合同样本发送到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收到合同样本1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方要求提交合同,逾期不予受理并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三、所提供的设备必需是原装全新的(包括零部件),且为近2年内生产,否则不予验收并作相应处理。
四、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合法的进口手续和商检证明。
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供应商应在1周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在设备科、使用科室人员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验收时每套设备提供中文说明书2本。
七、设备安装时需提供:安装培训工程师需有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单位出具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授权厂家或公司公章)。并按我院要求填写相应的保修书、维修联系卡等。
注:以上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法规随时进行更新。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