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缴纳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深圳市亿天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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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9年11月1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劳监罚[2019]Q1-009号),对你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局于2020年5月13日到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缴纳罚款催告书》(深龙劳监罚催[2019]Q1-009号)时,未找到你单位。因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未果,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缴纳罚款催告书》(深龙劳监罚催[2019]Q1-009号)。请你单位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30000元,并将缴款回执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710室,联系人:黄世福、林佳,联系电话:0755-289124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你单位(个人)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