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入宣贯******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为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为指导,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动员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龙岗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嘉东担任,副主任由安委办主任唐建新担任,成员由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由区安监局副大队长雷伟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五、主要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及开展咨询日活动
一是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会议,组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于6月16日在龙岗华润万家超市前门举办龙岗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向广大市民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和疑问,接受群众安全隐患举报。
主办单位:区安委办
协办单位: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局、住建局、卫生局、安监局、应急办、总工会、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社保分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龙岗供电局、龙岗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龙岗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各街道也要结合实际举办启动仪式或动员会议,并于6月16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辖区的大型广场、工业区或大型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会场,将安全知识宣传到基层。各街道要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的时间、地点,在5月26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组织检查。
(二)开展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专题活动
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在线访谈、座谈交流体会、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掀起“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热潮,积极推进依法治安。
主办单位:龙岗区安委办
(三)深入开展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的集中宣讲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大力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监系统需认真领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将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广而告之,力争做到本辖区、本行业企业的宣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主办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文艺演出。在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现场举办1场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各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少于1场文艺演出。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区安委办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2、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与区电影公司合作,在一百家社区或工业区播放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宣传片,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以事故案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也提醒广大企业、市民,遵章守纪、落实责任。
主办单位:区安委办
协办单位:区电影公司
3、整合媒体资源,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
(1)电视台宣传。区广播电视台(站)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播放由区安委办提供的安全教育专题片、安全公益广告。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安监局
(2)报刊宣传。组织报刊媒体对“安全生产月”各专项活动进行及时、准确的报道。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深圳侨报)
协办单位:区安监局
(3)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这一宣传阵地,结合当前我区开展的倒推式监管等主要工作,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各社区
(4)流动宣传。继续利用公交站台这种覆盖面广、投入较少的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让基层群众在乘车、候车中共享安全知识。
主办单位:区安监局
协办单位:龙岗交通运输局
4、开展安全知识“五进” 活动
(1)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送安全宣传资料到企业,免费发放给企业员工,并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主办单位:区安监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安监办
(2)开展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结合安全教育的季节性和地域性,组织开展防溺水、防踩踏、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气象灾害等一系列专项教育,开展校园安全自护自救培训讲座,请急救中心、消防、交警等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培训辅导,针对不同年龄段分年级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知识及技能。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内宿生应急逃生演练等各种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避险应急能力。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协办单位:区卫生局、龙岗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龙岗交警大队
(3)开展安全意识“进机关”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精神,重点掌握新《安全生产法》、《龙岗区安全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一岗双责”)、《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主办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协办单位:区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4)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利用创建全国安全社区的契机,以安全宣传栏、挂图、安全知识手册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开展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地宣传各种社区安全知识。
主办单位: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5)开展安全知识“进家庭”活动。向居民家庭免费发放居家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等资料。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龙岗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燃气公司、供电所、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
协办单位:区安监局、各街道安监办
5、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街道要将“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营造社区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展览展示、文艺演出、征文大赛以及安全主题文艺作品、微电影、微视频、动漫创作等活动,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员工和市民参与安全文化建设。
主办单位:区安委办
协办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
(五)开展“六打六治”安全检查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各职能部门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并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重点,邀请省属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法》,报道宣传本地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整治。
1、开展管道燃气、气库、气站、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龙岗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2、开展营运大客车安全驾驶检查
主办单位:龙岗交通运输局
3、开展水库、山塘、河道海堤汛期安全检查
主办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4、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成品油安全检查
主办单位:区安监局、各街道办
5、开展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主办单位:龙岗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城管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办
6、开展道路管养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主办单位: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交警大队
7、开展危险边坡等地质灾害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主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8、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开展瓶装气、制冷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主办单位: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六)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活动。要选择重点行业领域,以提高各类人员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能力为目标,加强事故预防以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实战来发现、完善预案中的不足。
1、组织开展校园应急疏散演练。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岗区大队
2、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3、组织开展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主办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4、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援演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等演练。
主办单位:区卫生局
5、组织开展水库、堤坝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主办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6、开展危化品企业联防联动应急演练活动。
主办单位:区安监局
7、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专项应急指挥部、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主办单位:区应急办
8、组织开展反恐怖、剧毒物应急演练;火灾扑救、逃生应急演练。
主办单位:龙岗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岗区大队
9、开展交通疏散应急演练。
主办单位:龙岗交警大队
协办单位:龙岗交通运输局
10、组织开展防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
主办单位: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
11、开展汽车维修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应急演练。
主办单位:龙岗交通运输局
12、开展特种设备突发情况应急救援演练;联合气瓶充装单位、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演练。
主办单位: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对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工作的相关部署,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机构,提早策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区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分管领导至少要参加两次、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至少要参加三次“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确保成效,以月促年。要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平台,持续深入宣传******和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精心部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企业自觉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介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将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对违法的典型企业和个人公开进行披露和曝光,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本次“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情况将列入针对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作为年终对本单位以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及时向区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6月25日前报送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区安委办将对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区安委办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28949890,134****2069,传真:28949000)
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