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十问十答
【民政|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1.问:珠海市民政局于2019年4月1日印发了《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办法中提及的生态安葬是什么?
答:生态安葬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海葬等不留坟头、不占地方或少占地方的骨灰安葬形式;
目前珠海市的生态安葬活动包括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
2.问:珠海市的生态安葬政策制定时间及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3.问:珠海市生态安葬政策适用哪些对象?
答:珠海市生态安葬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申请参加我市生态安葬活动的逝者的丧属,且逝者生前为珠海市户籍居民。逝者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丧属不享受补贴,但可以免费参加我市的生态安葬活动。
4.问:在珠海市申请生态安葬(海葬、树葬、花坛葬)需要去哪里申请?
答: 在珠海市申请生态安葬有以下两个地点: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拱北粤海中路2073号 0756-8889716
珠海市斗门区殡葬管理所 斗门区井岸镇龙井路424号 0756-5555376 135****9199
5.问:在珠海市申请生态安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
3.死者的火化证明
4.办事人的身份证
5.死者是珠海户籍的,办事人须提供本人的农业银行存折一本(可享受生态安葬补贴)
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各一份留存;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预约登记
6.问:申请生态安葬的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申请人备好问题5提到的申请材料,向实施生态安葬的单位提出预约登记;
2、签订协议。实施生态安葬的单位在生态安葬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电话通知已预约登记的申请人签订《骨灰生态安葬协议》;
3、举办生态安葬活动。目前的生态安葬活动包括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于每年清明节前后、重阳节前后举办,具体举办的活动内容以当年工作安排为准。
7.问:申请珠海市生态安葬有没有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 申请珠海市生态安葬有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海葬:每具骨灰2000元
其他生态安葬方式:每具骨灰1000元
8.问:怎么申请生态安葬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向实施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单位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填写《珠海市骨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逝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生态安葬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开户名与申请人姓名相同的银行账号复印件
9.问:生态安葬补贴是怎么发放的?
答:已申请生态安葬补贴费用的,殡葬服务单位在生态安葬活动举行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态安葬补贴费用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10.问: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生态安葬补贴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生态安葬补贴的申请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冒领、骗领的,由区民政部门依法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