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沿湖路地块城市更新单元T1020029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沿湖路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月亮湾大道与沿湖路交汇处东南角,项目于2016年3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ZG-2016-0014号)。现深圳市天一湾投资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变更上述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经我局初步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增加充电桩控制要求:项目新建商业类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10%,其余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二)增加海绵城市控制要求。
(三)将原证中备注栏第2条“建设项目需在大鹏LNG管线压力降至4.0MPa以后方可办理预售及规划验收手续”变更为“建设项目需在大鹏LNG管线压力降至4.0MPa或管线改迁,且满足安全要求以后方可办理预售及规划验收手续”。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一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月亮湾大道与沿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9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8年10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常兴路162号南山区城市更新局计划规划科,注明“沿湖路地块城市更新单元T102-0029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561425。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