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841号建议的答复
深南府督复〔2016〕69号
杨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市防患未然着力解决途经龙珠大道燃气管线气压严重超压的建议》收悉。南山区高度重视,并于7月1日下午组织区燃气办、城管局、规划土地监察局、桃源办和南山供电局与杨勤代表、市收容教育所进行现场调研并座谈,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鹏燃气公司东西输气管线龙珠大道附近气压严重超压问题的建议。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大鹏公司)在我区建有超高压管道(设计压力9.2兆帕,运行压力8.1~8.6兆帕)支干线1条、支线2条,总长约32.7公里,连接来自秤头角接收站的天然气主管道,为深圳市城市用户和南山热电厂、前湾燃机电厂、月亮湾燃机电厂等工业用户提供气源,主要经龙珠大道、龙井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月亮湾大道等。
广东大鹏公司高压天然气管道属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压力高,其穿越城市建成区,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我区一直积极与市政府职能部门、广东大鹏公司等联络,***关注该高压天然气管道降压工作的推进情况。早在2011年市政府即要求广东大鹏公司制定降压方案,广东大鹏公司随即开展相关工作。2014年8月,市政府原则同意实施两步走的降压方案,即第一步降至5.7兆帕,第二步在保障下游用户稳定用气的情况下降至4.0兆帕。管道降压运行的研究设计工作,由广东大鹏公司负责,市规划国土委对其降压站用地给予支持。2016年1月,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广东大鹏公司时亦表示,要按照市政府决议加快推进管道降压工作。4月,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可以提出相关用地申请。但目前,广东大鹏公司表示因安排的用地面积不能满足降压需要,故仍需要与市规划国土委进一步沟通。
我区将继续关注降压工作进展。
二、关于市收容教育所周围的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和供电设施迁移的建议。
我区城管局现已全部清除市收容教育所周边因地铁施工而乱搭建的围挡和堆放的建筑材料。
桃源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已核查市收容教育所北区周边,其东侧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西侧为深圳市宗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鼎胜山邻居,北侧为塘朗山和原益力水厂,正门东侧(龙珠大道旁)的两间小屋为燃气设施用房,均属有合法手续的建筑。除此之外,未发现收容所周边有违法建筑情况。
经桃源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督促,深圳市宗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已开始拆除靠近市收容教育所的一栋2层永久性建筑物,拆除建筑物面积约100平方米。座谈会中所提及的行政学院内部设施,经现场调研及测量,该设施为行政学院保安居住场所,距离市收容教育所围墙有12米以上的距离,高于《收容教育所建设标准建标1472010》第三章第十七条收容教育所周界应设置围墙,房屋建筑与周界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6m的标准,符合规定。
南山供电局经现场核查,市收容教育所北区门口有3座10千伏户外开关箱,其中1座为供电局设备,其余2座为其他用户设备。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输配电线路改迁管理实施细则》,改迁用户设备的,请与相关用户直接沟通;改迁供电局设备的,规定为谁要求谁出资。如有相关需求,用户可到营业厅申报,南山供电局将给予积极配合。
感谢对南山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致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