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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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6〕1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求如下:
一、随着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2017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科目、成绩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改革。考试制度的改革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考生政策解读和报考指导工作,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改革后,一月份的考试分两天进行(、8日),比改革前增加一天考试时间,各有关学校要做好教学安排,各考点要提前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安排,做好标准化考场建设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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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2:10: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