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财200935号关于下拨2009年4月份城乡低保经费和地保对象计划生育奖励金经费的通知
珠金财〔2009〕35号
关于下拨2009年4月份城乡低保经费和低保对象计划生育奖励金经费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各镇社会事务办和各镇计生办:
根据各镇核报的低保金额和低保对象计划生育奖励金金额,现将市、区两级财政应负担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经费6563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9797元、计生奖励金经费6200元,共计101629元(详情见***)下拨到各镇,请将此款连同镇所应负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有关低保对象的银行存折上。
金湾区财政局 金湾区民政局
金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低保 计生奖 经费 通知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 2009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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