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深圳市罗湖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并公布深圳市罗湖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2007年11月5日)
根据《***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化部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文社图函〔2006〕138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平乐郭氏正骨医术》等4个项目列入我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深入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深圳市罗湖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