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各小学学区范围划定
香洲区各小学学区范围划定
抗非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可任选学校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香洲区各小学学区范围划定同时,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办法较之去年有一些变化,抗非典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可任选学校就读。
今年香洲区在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办法里规定,抗非典一线的医务人员可凭市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和父母的工作证,在香洲区属学校中任选一间学校就读。
此外,政策照顾型借读生增加了一种类型,即持有《珠海市人才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其父母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人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登记,学校须尽量接收其就读。
今年的小学登记时间也由以往的集中四天改为4个双休日,分别是6月7、8、14、15、21、22、28、29日等8天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香洲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解读
编者按:昨天,香洲区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对香洲区200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作了若干规定。本报记者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有关事项进行了采访,请看报道。区属中学部分待市属中学学区划定后再行一并公布。
按划分学区就近入学
今年香洲区各中小学学区划分以学校为中心,以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以适龄儿童的登记人数或小学六年级学生人数为参数,以主要街道(马路)为临界线,以完整的住宅小区或镇(街道办)为区域,要求相对就近入学。具体地理范围如下:
一小:凤凰路段(朝阳天桥至翠香天桥)以西,翠香路段(翠香天桥至银香路口)以南(不含银香新村),狮山路段(银香路口至朝阳路口)以东(不含靠山边一边),朝阳路段(朝阳天桥至狮山路口)以北,四路段组成的四方范围。
二小:夏美路段(桃园路口至原市检察院门口)以东;东风路以南;海滨北路段(望海楼至原市教委路口)以西;凤凰南路段(湾仔沙路口至东风路口)以西;人民东路段(原市教委路口至市司法局路口)两边;安平路两边;胡湾路(珠江花园路口起至原警察学校止)两边。
三小:梅华东路段(西起水库路口、东至医疗中心)以北;紫荆路段(市党校花坛至香洲汽车站花坛)以东,梅华路段(市党校花坛至凤凰北路花坛)以南,凤凰路段(凤凰北路花坛至翠香天桥)以西,翠香路段(香洲汽车站花坛至翠香天桥)以北,四路段组成的四方范围。
四小:紫荆路段(市电大花坛至香洲汽车站花坛)以东、人民东路段(原市检察院至市电大花坛一段)以北;狮山路段(市供电公司至山峰街路口)靠山边一带;山峰街(路)两边;风坡山四周(以马路为界)。
五小:乐园路以南至海滨路;凤凰南路段(朝阳天桥至友谊商店红绿灯处)两边(中心里除外);康宁路两边;东风路以北。
六小:人民东路段(市司法局至电大花坛)以南;柠溪路(电大至香洲文化广场)东南至香溪庄山边;胡湾路(原警察学校起至国家安全局路口止)两边。
七小:凤凰北路段(乐园路口起至梅华路花坛)右转入梅华东路延伸至中山五院路口止以东,乐园路段(碧湾花园路口至宁海花园路口)以北至中山五院路口止。
山场(一小校区):红山路段(人民西路口至红山楼红绿灯处)以东,梅华路段(红山楼红绿灯处至大镜山水库路口)以南,兴业路段(梅华路口至人民路口)以西,人民路段(红山路口至兴业路口)以北,四路段组成的四方范围;梅华路段(红山楼红绿灯处至大镜山水库路口)以北。
海前小学:香(洲)唐(家)路段(中山五院至银坑蚝场)以南。
十小:柠溪路段(香洲文化广场路口至隧道口)东南一带;翠微东路两边。
十二小:梅华西路段(红山楼红绿灯处至明珠路口)以北;敬业路以东,梅华西路段(红山楼红绿灯处至敬业路口)以南,红山路段(红山楼红绿灯处至人民西路口)以西,人民西路段(红山路口至敬业路口)以北;翠前北路段(人民西路口至翠微路口)以东,人民西路段(翠前北路口至迎宾北路口)以南,迎宾北路段(人民西路口至隧道北口)以西,翠微东路段(含两傍)(隧道北口至翠前路口)以北。
香华实验学校:兴业路段(国资局路口至人民路口)以东,梅华路段(国资局路口至紫荆路口)以南,紫荆路段(梅华路口至人民路口)以西,人民路段(兴业路口至电大花坛)以北,四路段组成的四方范围。
珠海教育学院附小(市属小学):以市电大花坛为顶点,人民路、柠溪路和迎宾北路为边所组成的三角地域。
拱北小学:东边:从听涛山庄起,沿情侣南路(海边)向南到拱北关口以西;西边:迎宾大道段(拱北联检大楼至华侨宾馆)以东。
夏湾小学:东边:从边防联检大楼沿迎宾大道往北到银都大花坛路段以西;南边:国防路以北;西边:从前山加油站起往南沿(夏湾村与婆石村之间)港一路、经港三路、昌平路到国防路沿线以东;北边:粤海中路段(银都花坛至前山加油站)以南。
侨光(拱北小学校区):东边:从前山加油站起沿(婆石村与夏湾村之间)港一路、经港三路、昌平路到国防路沿线以西;南边:到与澳门相邻的边界;西边:前山河边以东;北边:前山立交桥以南。
北岭小学:东边:迎宾大道段(北岭汽车站到银都大花坛路段)以西;南边:粤海中路段(银都大花坛至白石路口)以北;北边:从白石路南端起沿合罗山西部山边、丽珠药厂(北边)、北岭新村(北边)、北岭纸箱厂(北边)到迎宾大道以南。
金钟小学:东边:自金竹坑顶起,由南往北经建业二路至竹苑新村以西;南边:从白石路南端起,沿兰埔变电站、白石小区(圆明新园住宅)、阳光公寓、万通有限公司、中岛毛纺厂、桂花村、迎宾大道、海岭工艺厂,到金竹坑顶以北;西边:从白石路南端起,往北到九洲大道相交处以东和桂花北路由南往北延伸到山边以东;北边:到板樟山边。
吉莲小学:东边:从黄山大厦与第四设计院之间的无名街口起(吉大邮电局东侧)往北经菠萝园到白莲路相交处吉大邮电局起,到通信大厦止;南边:自九洲大道中起,由南往北经官村大厦,官村、白莲洞公园以北;西边:从白莲洞公园起沿山边经白莲路到吉大水库止。
吉大小学:东边:海滨路段(石景山公园至光大大厦)以西;南边:吉大路段(光大大厦至珠华路口沿景山路往吉大邮政大厦止)以北,景莲街吉大邮政大厦起沿白莲路往吉水路止以东。景山路段(与九洲大道中交界路口至与石花西路交界路口)、石花西路段(与景山路交界路口至与建业二路交界路口)、建业二路和九洲大道中路段(与建业二路交界路口至景山路交界路口)围成的四方范围。
景园小学:东边:海滨南路段(光大大厦至九洲大道路口)以西;南边:九洲大道东段(海滨南路口至珠海农行红绿灯处)以北;西边:景山路段(珠海农行红绿灯处至吉大路口)以东;北边:吉大路段(景山路口至光大大厦)以南。
九洲小学:西边:从海滨新村起、往北经水湾路、九洲大道东、海滨南路到石景山公园沿路以东;东、南、北三面均至海边为止。
前山小学:明珠南路以东,金鸡路以南,金钟山以西,粤海路与兰埔路(含夏村)以北。
翠微小学:翠珠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南,翠前南路以西,鞍莲路与金鸡路以北(含前山邮政局)。
上冲小学:明珠北路以东,梅华西路以南,翠前南路(敬业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
白石小学:前山河边、岱山路和明珠路围成的三边形区域;白石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兰埔小学:兰埔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造贝小学:造贝、福石和南沙湾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嘉园花园。
长沙小学:长沙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东坑小学:东坑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南溪小学:南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界涌小学:界涌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南湾和唐家湾学管办分别划定属下小学的学区范围。
登记、录取程序与纪律
今年凡持有香洲区户籍或在香洲区居住、年满6周岁及以上(199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盲、聋、哑儿童除外)及有香洲区户籍或在香洲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登记入学。
四个双休日登记
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的四个双休日,即6月7、8、14、15、21、22、28、29日共8天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可带子女到各所属学区的学校登记。各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实行分片登记。
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到各登记点索取《珠海市香洲区200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把表交回登记处,将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交登记处工作人员查验。
带齐登记所需资料
学区内的登记对象须提供三项资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地址栏、人口总数目录栏、儿童个人户口栏、父母个人户口栏”五项内容;《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父母亲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义务教育不收“择校生”
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是6周岁,各校不得招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位未满的学校,经批准可招收少量借读生。与往年的规定一样,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仍然不能招收“择校生”。
在录取时,如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地产权证》地址相一致,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户口簿》地址与《房地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由市、区招生办安排到其实际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为鼓励抗非典一线医务人员,他们的子女可凭市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和父母的工作证,在香洲区属学校中任选一间学校就读。
另外,城中旧村拆迁居民的子女可在拆迁前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读,或凭市改建办的证明由招生部门安排到现临时居住地有学位的学校入读。
政策照顾型借读生共分12类
政策照顾型借读生原则上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登记,学校须尽量接收其就读。今年政策照顾型借读生包括:
(1)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生产科技型民营企业投资者的子女(提供工商执照、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经协出具的证明);
(2)在珠海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及专家的子女(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市人事局出具的资历证明);
(3)重点企业、高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的子女(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外经局或科技局出具的证明);
(4)连续在香洲区居住五年以上的暂住人员的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连续五年暂住证、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驻守珠海海岛、边防和香洲区的军人子女(提供父母军官证、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6)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的子女(提供厅局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革命烈士的子女(提供烈士证、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合法领养的孤儿(提供领养证、领养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优抚对象的子女(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证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0)大学园区教职员工的子女(提供工作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园区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11)有突出贡献的港、澳、台、侨胞的子女(提供由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市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区政府颁发的其他证明材料);
(12)持有《珠海市人才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人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其他借读生可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登记,学校如有学位可接收其就读,但须报区招生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