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改〔2019〕号
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报送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019-440402-48-01-013855)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模和内容
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总长329.563米,规划路幅宽度为12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缆线管廊工程及燃气仅预留管道位置)。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884.79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745.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18万元,基本预备费42.13万元。
资金来源:884.79万元由香洲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关于珠海市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工程转为正式项目的请示(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办文处理表编号:Q201****3328)。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9〕52号)。
(三)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珠香府〔2019〕27号)。
(四)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申请免办珠海市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复函》(2018年11月25日)。
(五)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关于申请免办珠海市凤凰中学配套市政道路土地审批手续的复函》(珠国土香函〔2018〕692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请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编制概算、预算等。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如办理概算审批、预算审批等。
(四)根据香洲国土分局函复意见,本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农用地(有林地),请按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五)请在下一阶段复核项目总投资的取费费率、“人行道透水砖”、“海绵城市建设”等费用。
(六)本项目部分路段现状布设有高压电缆、有线通信光纤、燃气管道等,请在项目建设阶段做好现状管线保护工作。
(七)本项目临近学校,项目方案中显示为部分路段采用半幅通车半幅施工的方案,建议下一阶段深化施工组织方案,做好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确保施工安全。
(八)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