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居留申请3个工作日办结
符合相关条件的外籍人士,在前海可以获签2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前海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管理暂行办法》今经《政府公报》对外公布并施行。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下列对象:
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符合《认定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条件的中国籍回国高层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在居留便利方面,《办法》规定上述人士可以获签2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关于长期居留,《办法》规定外籍人士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前海管理局申请。市前海管理局填写《高层次外国专家登记表》(国家外专局网站)或《高层次留学人才登记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名单,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广东省人保厅将名单函告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凭广东省人保厅公函方可受理个人申请、审发居留证件,并自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关于永久居留,《办法》规定提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外籍人士,由所在单位向市前海管理局申请。市前海管理局填写《高层次外国专家登记表》或《高层次留学人才登记表》和名单,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审核,并由人保部定期向公安部提供名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公安部通知后方可受理个人申请、审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