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能源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令2015年第32号《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深管〔2017〕20号)和《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深管〔2017〕31号)。我院将进行能源审计,拟于近期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相关内容拟做以下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对用能系统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与评价,进行详细的全面能源审计。需全面地收集公共机构的用能数据,必要时进行用能设备的测试工作,以补充一些缺少计量的重要数据,进行公共机构的能源实物量平衡,对重点用能设备或系统进行节能分析,寻找可行的节能项目,提出节能技改方案,并对方案进行经济、技术、环境评价。其主要工作包括五个方面:
1、对公共机构的主要建筑物情况、供配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用水系统、围护结构以及其他用能系统情况进行调查,掌握用能单位的总体基本情况;
2、对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公共机构的主要节能管理措施,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3、对公共机构能源统计数据的审计分析,重点是主要耗能设备与系统的能耗指标的分析(如供暖、空调、供配电、给排水等),取得较为可靠的基本数据,便于进一步分析查找设备运转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对全面能源审计公共机构,在审计中发现的重点能耗环节,进一步对该方面或系统进行封闭的测试计算和审计分析,查找出具体的浪费原因,提出具体的节能技改项目和措施,并对其进行定量的经济技术评价分析;
5、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参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 31342-2014)标准要求,包含节能目标、采用的工艺技术、投资额度及施工工期、投资回收期、设备寿命周期等指标。
一、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国家或省计量认证资质或节能服务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资质要求:
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提供承诺函):
①被责令停业;②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报价不得超过5万。
四、结算方式:
货款由银行转帐。
五、标书内容:
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材料、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准入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资质证书等。
2、投标人的投标价(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评标方式:综合评审
报名地址: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深圳市妇幼保健院3栋四楼后勤管理科
联系人:陈*** (0755)82889999-3122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