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区A9栋宿舍楼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的公示
经二所所长办公会研究决议,拟将二所所区A9栋宿舍楼改造作为干警备勤楼使用。根据《深圳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司﹝2013﹞177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当前,二所共有在编干警265人,工勤雇员31人,公司员工125人,干警职工人员众多,而所区现有备勤房仅28套,加上每年接收军转干部和实习生等需要,场所备勤用房非常紧张,大队干警不得不在监管大院内的值班房备勤,条件较为艰苦。鉴于二所所区A9栋宿舍楼12套大通房目前空置,为解决干警备勤用房紧缺问题和A9栋物业空置问题,经二所所长办公会研究决议,拟将A9栋宿舍楼改造作为干警备勤楼使用。
二所所区A9栋宿舍楼原为强制隔离戒毒(原劳教)生产的配套用房,落成后未进行套内隔墙,配套的水电也未完善,为此,需对房屋使用功能进行改造。经二所委托,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A9栋宿舍楼进行改造工程预算,预算经费约需154.96万元。二所拟自筹资金,从下设企业景源实业公司物业维修费中列支154.96万元(壹佰伍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解决以上建设所需经费。
经二所委托,深圳市华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此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告得出结论:1.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2.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3.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是合理的。
报告建议:近年来由于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社会上吸毒人员呈现增多趋势,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强制戒毒工作任务繁重。完善齐全的后勤保障能保证干警以最好的状态来应对每天繁重高压的工作。因此,本项目应尽早建设,确保二戒所的戒毒职能可以更细致更高效地履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8月15日至8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二所。
(联系人:张展强,联系电话:135****3699,电子邮箱:szsf@szsf.gov.cn)
深圳市司法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