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初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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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办机构受理稳岗补贴申请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企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参保人数、裁员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的稳岗补贴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单位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本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2125619、2120923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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