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田区少年儿童春季游泳比赛
一、主办单位:福田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福田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福田区体育场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3年4月13-14日(星期六、日),福田区南园路体育场
三、参赛单位
各中、小学校,游泳俱乐部及训练培训机构的在校学生。
四、竞赛项目
1、13岁以上组:
男、女:50米蝶,5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200混 (男,女共10项)
2、12岁组:
男、女:50米蝶,5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200混 ,4×50M混合泳接力(男,女共11项)
3、11岁组:
男,女:50米蝶,5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200混 ,4×50M混合泳接力(男,女共11项)
4、10岁组:
男,女:50米蝶,5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200混 ,4×50M混合泳接力(男,女共11项)
5、9岁组:
男,女:50米蝶,50米蛙,50米仰腿,50米自腿,4×50M混合泳接力(男,女共9项)
6、8岁组:
男,女 50米蝶,50米蛙,50米仰腿,50米自腿,4×50M混合泳接力(男,女共9项)
7、5-7岁以下组:
男,女 50米蝶,50米蛙,50米仰腿,50米自腿,4×50M混合泳接力(男,女共9项)
五、参加办法
(一)组别、年龄
1、13岁以上组:2000年以前出生者
2、12岁组:200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3、11岁组:2002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4、10岁组:2003 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5、9岁组: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6、8岁组: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7、5-7岁组:200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能代表福田区参加市以上比赛,否则取消其参加比赛资格及成绩。运动员必须持有福田区游泳运动员注册证,否则不得参赛。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单项比赛。
(四)9岁,8岁,5-7岁组运动员每人须报两项配合、一项打腿或二项打腿、一项配合。
(五)接力项目必须由二男二女组成。
(六)每队报名运动员10人下可报1名教练,11人以上可报2名教练,30人以上可报3名教练。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所有个人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3、本次比赛采用一次出发,抢跳者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
4、根据参赛人数可以拼组拼项目比赛。
5、50米打腿项目比赛执行全国业余游泳比赛的裁判方法。
6、本次比赛各个项目的第一名为福田区记录。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及接力录取前六名,不足6人减1录取,只有2人报名不举行比赛,不设团体奖。
2、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六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状。
八、报名、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在网上登录http://www.szft.gov.cn/ft/zfbm/wh/填写打印报名表,在3月22日前发电子邮件,报名时须带福田区游泳运动员注册证,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时间:3月25、26日(星期一、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址:福田区文体局竞技科(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310室)。
联系电话:82918333—2325、82917525
邮箱:531953519@qq.com。
4、4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区委大楼2318室召开教练会议。
5、报到:各队教练必须每场比赛前45分钟到赛场签到。
九、参赛经费各队自理,比赛期间各队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比赛中出现的伤害事故由参赛队负责。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规定、通知。
福田区委宣传部 (文体局) 福田区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