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市政府于2010年12月21日(深府办〔2010〕112号)决定在深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分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勤
副组长:吕锐锋、唐杰、袁宝成
成 员:徐安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学为(市科工贸信委主任)、乔家华(市财政委主任)、王芃(市规划国土委主任)、刘忠朴(市人居环境委主任)、黄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江捍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任)、郭雨蓉(市教育局局长)、何永志(市农业局局长)、陈威(市文体旅游局局长)、李荣强(市住房建设局局长)、张绮文(市水务局局长)、钱勇(市地税局局长)、徐友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殷勇(市统计局局长)、蒙敬杭(市城管局局长)、王延青(市气象局局长)、王璞(市法制办主任)、杨胜军(市工务署副署长)、叶剑明(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青山(福田区人民政府区长)、倪泽望(罗湖区人民政府代区长)、杜玲(盐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小甘(南山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张备(宝安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姜建军(龙岗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张恒春(光明新区管委会主任)、冯现学(坪山新区管委会主任)、刘胜利(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徐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科工贸信委王学为、市交通运输委黄敏、市人居环境委刘忠朴、市住房建设局李荣强、市发展改革委沈毅同志兼任副主任。
节能减排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市科工贸信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分别负责工业节能、污染减排、交通节能,建筑节能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保护工作;市科工贸信委负责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气候变化的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增加和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工作。
办公室下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指派。
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原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