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深圳市华大医院可行性研究服务的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深圳市华大医院可行性研究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张工 电话:88134505
招标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深圳市华大医院可行性研究服务,完成可研申报并取得可研批复,以及相关配合工作,如项目汇报、咨询、建议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9日10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26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9日10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26室
定标方法:票选抽签法(前3名)
投标上限价:58 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含建筑);
计价依据:
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 号)。
2.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费用招标控制价计价指引。
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分为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
2、本合同不设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乙方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可研批复,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及相应有效***后支付基本酬金的90%。
3、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最终履约评价,并根据最终履约评价结果支付绩效酬金。履约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80≤评分<90分)、中等(70≤评分<80分)、合格(60≤评分<70分)、不合格(评分<60分)五个等级,对应的绩效酬金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4、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 余款待结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1.1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与审批,配合并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配合节能评估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
2.1负责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并承担深化报告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报告深度必须达到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要求及甲方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2.2配合并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等相关工作,直至可研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发改委批文。
3.工作要求
在对总体需求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调研、论证、规划方案设计等工作成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1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政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的投资匡算进行评估,对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规模、工程建安造价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并根据对项目场地与项目功能、规模的分析,判断投资控制的方向和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
3.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充分评估项目的可实施性,明确项目建设标准,明确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目标。使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标准与项目需求匹配,要求做到需求合理、论据充分,深度达到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要求及甲方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3.3节能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节能审查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规范、指南的有关要求并取得节能审查相关批复意见。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资质和条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简介(不限格式)
包括:学历、工作年限、资格证书、履历等。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近五年(2016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编制深圳市医疗类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业绩(不含修编),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业绩总数不超过5个,超过5项的,只取前5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工程规模、床位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则提供可研批复等文件。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无需编制技术标;
2、本次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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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