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一期(边坡)拟临时使用龙岗区内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一期(边坡)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2168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28918216;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一期(边坡)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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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一期(边坡)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