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南山区是深圳市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危险化学品储存量约占深圳市危险化学品总量的60%,被省安委办列为全省1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区)之一。
目前,南山区共有持证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133家,其中油气库及危险品仓储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自有仓储企业2家、加油站37家、液氨使用企业6家、剧毒品使用企业3家、贸易类公司77家。上述企业中,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13家(生产企业1家、油库及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6家、液氯企业2家、液氨企业4家)。
南山辖区还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约25.15千米,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液氨使用、液氯使用、加油站、贸易公司等多种类型企业,安全监管形势复杂。近年来,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没有发生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但监管形势仍然严峻。
8月16日从南山区安委会获悉,为深刻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8·12”特别重大燃烧爆炸事故教训,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南山区安全生产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年底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从严检查、从严监管、从严执法
该方案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从严检查、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创造安全的环境。
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燃气、渔业船舶、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依法整改和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
2.危险货物港口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港口内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
3.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安全准入关,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立即停建,对于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要加快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提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天津事故救援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2.加快整合资源,统一和规范全区接处警平台,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3.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
4.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确保部署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该方案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参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部署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严格检查执法。各单位马上行动、立即落实,要从实、从细、从严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加强“打非治违”力度,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加强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公开隐患举报途径,发动群众、从业人员发现、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符合《南山区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补充规定》奖励条件的,要予以奖励;要及时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
完善台账记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摸清辖区企业底数,重点做好企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品种、数量、理化性质、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信息的采集,建立台账。同时,各单位要将行动期间巡查、检查情况,及时、全面、准确、详实录入“南山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做到信息系统情况与纸质台账与工作报表相一致。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大检查宣传发动,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同时要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加强督导督查。区安委会要对此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全程***、全程督导,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显著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成效。
南山区吸取天津深刻教训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从南山区安委会获悉,“8·12”天津滨海新区特别重大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南山区立即行动:区委区政府紧急部署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区安委会制定了《南山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委区政府领导连续多日深入辖区油库、港口码头、水厂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马上行动,立即落实,深入开展安全检查、自查。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对全区25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堆场、液氯、液氨作业、粉尘作业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检查更细、更实、更深入。由区政府、区安委会、区消安委办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督办,确保大检查工作成效。
二是根据天津事故调查进展,适时在全区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三是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危化品重点企业采取高频率、盯防式监管模式(街道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区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从严执法,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四进”(进学校、进园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认真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集中再教育,并对危化品重点单位一线员工进行强化培训,提高重点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
六是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组织区安委会专家组再次对重点企业进行安全诊断,并提供安全咨询、安全检查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中介力量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评估、评价。
七是重新修订并颁布 《南山区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力度发动居民群众、从业人员举报、投诉安全隐患,做到群防群治,全民参与。
八是多策并举,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告知与承诺,实行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和约谈训诫制度;以“深圳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为抓手,督促企业对照隐患排查标准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
据悉,截至8月16日,南山区安监局分5个检查组对全区危化品持证企业、粉尘作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企业21家次;南山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共出动民警87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10家,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46家,发现隐患90余处;其他各部门也正在全力以赴、全员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南山区新修订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南山区安委会2010年制定、颁布《南山区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实际,区安委会2015年8月对该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
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做到群防群治、全民参与,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范畴: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分类储存、未根据需要安装防雷设备、报警装置、防爆电器等安全防护措施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2.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涂层烘干室、洁净厂房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场所无防爆、防泄漏、通风、监测等安全设施的。
3.有下列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为的:擅自开启、关闭输油气管道阀门;砸撬、拆卸等损坏输油气管道的;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的;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4.在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从事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种植乔木、灌木或其他根系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5.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加工作业场所,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未按规定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未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未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6.在不具备安全防护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的。
7.涉氨制冷企业的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的;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的;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按规定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
8.从事密闭空间或有限作业空间作业(如下水管道、污水井、储罐等),无检测、通风措施,个人防护不足的或无现场监管的。
9.大型吊装作业、外墙作业等危险作业未设立警戒线、安全防护不足或无现场监管的;交叉作业严重,无现场监管的。
10.三合一场所(即指生产经营、储存、宿舍为一体的场所)。
11.黑网吧、非法废品收购站。
12.未按要求审批登记擅自使用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
13.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采用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人应根据重大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1.工矿商贸类重大安全隐患向区安监局举报,电话:26667431,邮箱:anjj@szns.gov.cn。
2.消防火灾重大安全隐患向南山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举报,电话:26619119。
3.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向区住建局举报,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举报电话:26542536;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举报电话:26542250。
4.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非法废品收购站点、黑网吧向南山市场监管分局举报,电话:12315。
三、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工作要求:
1.实行重大安全隐患实名举报制。所有重大安全隐患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通讯联络方式,政府职能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人必须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举报重大安全隐患,严禁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干扰行政机关正常工作。
四、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
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的予以重奖,每宗奖励1000元-3000元。
五、奖励对象及条件:
重大安全隐患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但下列人员及情况除外:政府工作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奖励范围;已受理或正在进行整治的安全隐患不列入奖励范围。
高温季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危险源
夏秋季高温、暴雨、雷电天气多,给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少挑战。南山区安委会专家整理了九个方面的防范重点,提醒各相关企业单位和广大员工、居民群众时刻防范。
防火。夏秋季炎热,气温高。在化工生产区域,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原材料较多。例如:乙醇、二氯乙烷等沸点低,都属于易挥发的物质。在炎热的夏秋季挥发更快,在浓度比较高的地方极易达到其燃点和爆炸极限。夏秋季要么是雷雨,要么是炎热干燥,在空气干燥的时候,就越应该注意防火的重要性。针对夏秋季化工生产的特点和所使用的原料性质,首先要注意防火。要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操作,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各值班巡检人员应该认真检查,发现火患或违章违纪现象应该严肃处理。
防中毒。化工企业的很多原料有毒性或有腐蚀性,不慎接触或吸入有毒物质或这些物质挥发的气体均能不同程度的导致中毒或造成肌体损伤,严重者导致灼伤甚至昏迷或死亡。尤其在夏秋季,天气炎热,员工穿戴比较单薄,在工作状态下又比较容易出汗。而天气炎热,有毒有害物质极易挥发,挥发出的有毒气体通过人的毛孔渗入体内造成人员中毒。所以,了解所接触物料的性质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尤为关键,一旦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溅到身上,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更换好干净的衣服,有专人观察和监督,严重者到医院接受治疗。
防泄漏。在夏秋季生产中,一旦原材物料泄漏,不但造成环保事故和物料损失,而且最有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特别是泄漏的物料直接喷溅在操作人员身上 (甚至口里),危险性更大(一旦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溅到身上,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更换好干净的衣服,有专人观察和监督,严重者到医院接受治疗)。
防中暑。夏秋季炎热,有一些劳动量相对较大的岗位,都有可能导致中暑现象发生。所以夏秋季生产一定注意防中暑现象发生:工作量较大的岗位一定注意休息。由于劳动量比较大的岗位工作时出汗多,为了防止出现虚脱,应该多饮水尤其多饮用防暑降温的食品。同时,中间休息时多到阴凉处。安排的工作量不要太大,相互帮助,共同完成。一旦发现有员工中暑现象,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应该备用防中暑的药品以防不测。同时,常备防暑降温药物(例如:人丹和藿香正气丸等药物)。当感觉不适:头晕目眩、浑身乏力或呕吐难受等现象时立即停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防超温。天气炎热,温度高。有些放热反应工序比较难降温、难控温,容易发生超温现象,在不能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同时,由于操作不慎也容易发生超温超压现象,最终酿成事故。
防爆炸。化工企业使用的不少原材料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性等特点,且反应复杂;除做好防中毒、防超温、防泄漏等基本预防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好防爆炸,这是最危险的,一旦发生将会伴随火灾、泄漏、中毒和环境污染等最危险的过程发生。所以,防爆炸就是最关键的安全防范措施。
防触电。天气炎热,配电室内温度比较高,电器仪表损坏、老化、失灵等影响生产的因素增加,电工在加强巡检和检修的过程中,一定严加防范、防护和监督,不能有任何的麻痹和侥幸心理。
防烧(烫、碰、摔、挤、压、碾)伤。这些看似一些小伤害,没有大碍。但是如果平时工作中不注意会经常性的发生。尤其是夏秋季,天气热,我们穿戴的又比较单薄,稍不注意造成的伤害就会比平时严重。所以,在夏秋季不得不防。
防静电。由于乙醇、二氯乙烷等多种化工行业常见产品都是低沸点、易挥发的物质,在夏秋季挥发性更强,所以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就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