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1509115092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解决罗湖区新秀罗芳地区学位紧张问题,增加该片区教育设施用地,现对[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15-09-1、15-09-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2019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15-09-1、15-09-2地块位于罗湖区黄贝街道延芳路西侧。其中,15-09-1地块用地面积***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0.95,备注为政府批件;15-09-2地块用地面积930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容积率2.87,配套设施为小学(24班),备注为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15-09-1、15-09-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将15-09-1、15-09-2地块进行合并,合并后的地块编号为15-09-2,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1574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小学,备注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三)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罗沙路经二路1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延芳路西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罗湖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82348766
***:公示图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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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图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