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同乐主力小学扩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审授〔2011〕457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8月22日对龙岗街道同乐主力小学扩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龙岗街道同乐主力小学扩建改造工程由深龙发改〔2008〕830号文下达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833万元。该项目建安工程分为新建综合楼和运动场改造两个项目在区建设局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分别为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奥键力体育场地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分别为4 827 107.38元和1 778 057.69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于2009年2月25日开工,2010年5月19日竣工。工程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价为8 668 406.15元,审计审定造价为8 502 986.17元,核减造价为165 419.98元,核减率为1.91%。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岗街道办收到该工程拨款650万元,并转拨9万元给同乐主力小学支付前期费用。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但新建综合楼工程结算价超中标价较多,且未按规定及时送审;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但存在多付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65 419.98元。主要核减原因为新建综合楼工程架空层地板砖单价偏高核减46 147.87元,灌注桩混凝土单位偏高核减24 608.96元,相关计价取费调整等原因核减63 210.44元;招标代理费核减5 245.11元;监理费核减26 207.60元。
(二)新建综合楼工程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较多。新建综合楼工程中标合同价为4 827 107.38元,建安费审定价为5 878 000.22元,超合同价1 050 892.84元,超幅为21.77%。主要原因为标底漏算了部分钢筋、栏杆等工程量以及混凝土灌注桩工程量增加。
(三)多付深圳市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5 245.11元。新建综合楼工程招标代理费审定价为32 779.89元,已付款为38 025元,多付5 245.11元。
(四)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该项目2010年5月19日竣工验收完毕,2011年12月13日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65 419.9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165 419.98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应以审定造价8 502 986.17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新建综合楼工程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前期管理,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多付招标代理费5 245.11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给深圳市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招标代理费5 245.11元,建设单位应予以追回。
(四)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